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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迈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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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SCI认证关于孕妇员工的待遇

本文摘要:

一、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8天,其中产前休假15天.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.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.即实际产假天数=法定基本产假天数+特殊原因增加天数.法定基本产假天数为90天.一般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

一、产假

女职工产假为90天,其中产前休假15天.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.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."即实际产假天数=法定基本产假天数+特殊原因增加天数.法定基本产假天数为90天.一般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,但不得低于法定的90天标准.

产假时间是按照自然天数计算的,周末假日和节日等也计算在内.

关于流产的产假:

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》,对相关问题有更为详细的解释: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,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,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;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,给予四十二天产假.产假期满,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,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,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,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.

二、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

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二十七条也指出:"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、怀孕、产假、哺乳等情形,降低女职工的工资,辞退女职工,单方解除劳动(聘用)合同或者服务协议."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: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内的,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.

另一方面,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,具有强制保险性质,为用人单位所必须办理.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,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.

三、工资待遇

产假期间,工资照发(基本工资).

女职工产假期间,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,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;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,产假期间的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.

将相关内容加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,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,薪酬福利待遇制度等,加盖公司公章并张贴即可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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